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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和顺一中小升初入学报名指南

来源:发布时间:2018-04-13 15:54 字体大小【大】【中】 【小】 分享至:

和顺一中户籍学生入学报名指南

(第一批)

 

一、招生对象

里水镇和顺一中招生辖区内具有本镇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家长先在网上报名,然后到学校提交纸质材料。申报材料是报名小孩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核对后返还,复印件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及父母所在页)

1、报名平台: 电脑版网址:http://bm.nhedu.net                          

                 手机微信关注南海教育公众号:nhjyjwx

   2、报名流程:

序号

日期

事项

1

49日——415

户籍生网上填报资料, 4  15  22 时截止报名

2

421

家长带申报的纸质材料到学校提交确认

3

421日——426

经过学校审核纸质材料通过的,但网上审核结果为不通过,如有异议可在网上提出申诉

4

5 11

户籍生录取结果公布

四、注意事项

      1、根据全国学籍系统的规范要求,申请人凡是已入读七年级(初中一年级)的(含在外地学校),不得再报读七年级,因错误入读造成退学的后果由学生和家长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系统每天开放的具体时间:700——2400

 

非里水镇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政策性借读生”

申请入读指南(第二批)

 

一、招生对象

政策性借读生是指符合政策性借读16类条件之一(详见附件一)的,并在里水镇和顺一中招生辖区居住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家长先在网上报名,然后到学校提交纸质材料。申报材料是报名小孩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学籍卡,以及政策性借读生的申报材料。(户口簿原件核对后返还,复印件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及父母所在页)

1、报名平台   电脑版网址: http://bm.nhedu.net           

                 手机微信关注南海教育公众号:nhjyjwx

2、报名流程:

序号

日期

事项

1

416日——427

政策性借读生网上填报资料,27  22 时截止报名。

2

家长带申报的纸质材料到学校提交确认。

3

514日——526

经过学校审核纸质材料通过的,但网上审核结果为不通过,如有异议可在网上提出申诉

4

6 24 

政策性借读生录取结果公布

   三、注意事项

  1、学校的招生范围划分请详细阅读《2018年和顺一中各初中招生辖区一览表

》中的内容。

2、根据全国学籍系统的规范要求,申请人凡是已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含在外地学校),不得再报读初中一年级,因错误入读造成退学的后果由学生和家长本人承担。

3、政策性借读生计划生育材料审核截止时间为427日下午530

4、政策性借读生报名学校不一定是入读的学校,政策性借读生如超出招生计划,将由里水教育局统筹安排入读其他公办学校。

5、网上报名系统每天开放的具体时间:700——2400

四、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条件

序号

类别

对象

基本材料

父母或监护人

子女

1

优抚群体类

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里水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厅(局)级或部队师级以上证明;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2

南海区里水镇优抚对象适龄子女

部队师级或区民政局以上证明;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

户口簿

3

里水镇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区民政局核发的助养证、助养人的户口簿

户口簿

4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里水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区以上民政局、区以上残联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5

居住在里水镇且符合教民〔20118号文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父母户口簿;进藏干部职工房屋产权证书;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进藏干部职工证明;计划生育证明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6

引进人才类

里水镇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的适龄子女

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或处(局)级以上出具的证明;居住证;计划生育证明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材料

7

在里水镇工作的归国创业留学人员适龄子女

区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发的资格证;居住证;计划生育证明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

8

符合粤教基〔20053号文件规定、持有效期3年及以上《广东省居住证》(属引进人才类),并在里水镇居住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3年或以上的引进人才类《广东省居住证》;计划生育证明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材料

9

投资贡献类

南海区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荣誉市民证书或区以上政府认可证明;居住证;身份证或回乡证;里水镇户籍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材料

10

在里水镇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区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验资证明和营业执照;居住证;身份证明材料;计划生育证明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材料

11

在里水镇居住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1、父母产权的房产证(或已在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二手房必须提供父母产权的房产证;2、计划生育证明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出生证

 

12

境外群体类

持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华侨身份证明,并在里水镇居住的华侨适龄子女

1、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居住证或房产权证明;护照原件(复印件存档)

2、属委托监护照顾的: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及相应亲属关系公证(外文需附中文翻译公证)、监护人户口簿及房产权证明

身份证明材料

13

持有《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并在里水镇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1、《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身份证明材料;居住证或房产权证明;

2、属委托监护照顾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监护人户口簿及房产权证明

身份证明材料;

台湾应届初中毕业生须出具市台湾事务局开具的《台湾人士子女照顾录取证明》

14

其它类

在里水镇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在佛山市同一区内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并符合申请条件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也视为符合此项政策性借读条件)

 

1、在里水镇连续居住满5年证明(有以下证明材料之一:连续居住5年及以上的居住证;连续5年及以上营业执照;连续5年及以上依法纳税证明);2、在里水镇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证明(可同时作为在里水镇连续5年居住证明材料使用),或在佛山市同一区缴纳社保连续5年及以上;3、固定住址证明;4、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5、计划生育证明(详见“第14类申请材料要求”)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15

父母一方是里水镇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父(母)里水镇户籍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

与非本区户籍的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16

符合佛府办〔2010156号规定,被批准入户但尚未办理入户手续的农民工随迁适龄子女

区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入户卡

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

说明:1、所有证件、证书、证明都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2、若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入读公办学校资格。

3、父母是本地户籍,子女是外地户籍,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4、父母和子女都是外籍或港澳台户籍,不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5、提交的证明材料截止时间到报名时间。

 

其中第14类政策性借读生申请材料要求:

1、户口簿:学生与父(或母)同户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复印件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及父(或母)页);

2、出生证:学生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在里水镇连续居住满5年及以上的证明,有以下四项证明材料之一:

①由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局出具的,证明至报名截止之日为止已在里水连续居住5年及以上的居住证。居住年限计算时间:201351日至2018430日,连续有效60个月。

②到申请时为止在里水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以上的证明材料。社保年限计算时间:20134月至20183月,连续缴纳60个月,中间一个月也不能够中断。

③到申请时为止已在区工商部门发出的在里水连续5年以上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工商执照年限计算时间:201351日至2018430日,连续有效60个月。

④到申请时为止已在里水依法纳税连续5年以上的证明材料,纳税年限计算时间:20134月至20183月,连续缴纳60个月。

4、连续5年社保证明:到申请时为止在里水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以上的证明材料;或在佛山市同一区缴纳社保连续5年及以上。社保年限计算时间:20134月至20183,连续缴纳60个月,中间一个月也不能够中断。

5、固定住址证明:

提供在里水居住的房产证、或有效的里水住房租赁合同、或由里水镇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提供材料如下:

①自有住房的,报名时需提供位于里水的房产证;

②属于租房居住的,须提交房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由居住地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证明,证实该进城务工人员居住在该居委会(或村委会)管辖范围,且注明其现居住的详细地址、居住年限;

③居住单位宿舍的,须由单位出具证明,且注明其现居住的详细地址、居住年限,再由居住地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加具居住意见,证实这个企业在该居委会管辖范围。

6、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提供位于里水的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合法的、且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的劳动用工合同或经营执照。

7、学生父母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资料见附件一:里水镇办理《南海区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政策性借读和中考申请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温馨提示)

 

 

 

 

附件一:

 

里水镇办理《南海区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政策性借读和中考

申请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温馨提示

 

一、政策性借读生计划生育材料审核截止时间为427日下午530.

 

二、办理流程

申请人父母到现居住地村(居)委计生部门领取(或网上下载)并填写《南海区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政策性照顾借读和中考申请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简称《审核表》,一式二份),签名声明情况属实。

 

 

现居住地村(居)委会计生部门加具审核意见及加盖公章

(符合购房类政策,属里水镇南部楼盘,计划生育材料审核分别由新兴社区、金旗锋社区和金峰洲社区负责;

属里水镇北部楼盘,计划生育材料审核由金和社区负责。)

 

表格交回申请人报名学校(一份)

 

注:《审核表》可在“南海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信息网”(网址: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9782/column_9782_1.html )下载。

以下四种南海区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政策性借读申请计划生育情况审核意见符合政策性借读计划生育审核通过条件,但并不等同于取得入学资格,入学资格的取得需由教育部门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整体审核:

1、根据申请人父母提供的材料,申请人属于政策内生育的子女。

2、根据申请人父母提供的材料,申请人属于政策外出生,其父母政策外生育行为已处理完毕。

3、根据报读学生父母提供的材料,报读生属于政策外出生,社会抚养费暂缓征收。

    4根据报读学生父母提供的材料,报读生及父母属于港澳台居民或外国人,不属于计生管理范围。

三、办理审核所需资料:

⑴《南海区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政策性借读和中考申请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附件1,以下简称《审核表》)原件一式二份;

⑵报读学生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报读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港澳台居民或外国人,提供身份证或护照;

⑶报读学生父母所生全部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报读学生是港澳台居民或外国人,提供身份证或护照;

⑷报读学生父母属省外户籍的,提供由其父母户籍地计生部门核发的“准生证”或提供由户籍地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申请人父母属省内户籍的,提供《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⑸报读学生父母一方或双方属再婚的,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

⑹报读小孩属于政策外出生的(包括不符合201611日前《条例》的规定生育(含收养),但按201611日后《条例》的规定属于合法生育的情形),其父母需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申请书和征收票据,确实提供不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申请书的,提供征收地卫计部门出具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证明(注明违法生育行为、应征金额、已征金额、是否征收完毕,见附件3);

以上材料除提供原件外,⑵-⑹项资料还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同时由申请人父母在每一份复印件上写上“此件由本人提供,与原件一致”并签名确认。                                                                   

 

 

 

 

 

 

 

 

 

 

 

 

 

 

 

 

 

 

 

 

 

 

附件二:

         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证明(已缴纳完毕样式)

 

兹有户籍属我镇××××××××××居民×××(身份证号码:××××××××××××)与××省××市××镇×××村×××号居民×××(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年××月××日生育×孩,××年××月××日生育×孩,属×××(超生、非婚生育、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未经审批生育)。我镇受×××卫计局委托,于××年××月××日作出征收决定,征收金额×××元,×××、××于××年××月××日缴纳社会抚养费×××元,已缴纳完毕。

特此证明。

 

 

          ×××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年××月××日

(联系电话:××××××)

 

 

 

 

 

 

 

 

 

 

 

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证明(未缴纳完毕样式)

 

兹有户籍属我镇××××××××××居民×××(身份证号码:××××××××××××)与××省××市××镇×××村×××号居民×××(身份证号码:×××××××××)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年××月××日生育×孩,××年××月××日生育×孩,属××(超生、非婚生育、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未经审批生育)。我镇受×××卫计局委托,于××年××月××日作出征收决定,征收金额×××元。由于×××、×××经济困难,我单位同意签订分期缴纳协议,该夫妇分别于××年××月××日、××年××月××日共缴纳社会抚养费×××元,社会抚养费尚未缴纳完毕。(如属于“抢生二孩”不予征收的请加具不予征收或暂缓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意见)

特此证明。

 

 

          ×××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年××月××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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