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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里水镇政策性借读、中考加分计生审核3月1日起正式受理!

来源:发布时间:2018-03-09 09:42 字体大小【大】【中】 【小】 分享至:
 2018年里水镇政策性借读、中考加分计生审核3月1日起正式受理!

2018年政策性借读计生审核

以及

农村独生子女和纯二女户女孩中考照顾加分计生审核

将于2018年3月1日起正式开始受理

家长们,请看这份最新的计生审核流程

 

政策性借读

 

一、审核对象

拟申请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借读生。(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借读生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并在里水镇居住的非户籍常住人口的子女)

需要符合的条件

⑴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里水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⑵南海区里水镇优抚对象适龄子女。

⑶南海区里水镇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⑷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南海区里水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⑸符合《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教民〔2011〕8号)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⑹南海区里水镇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的适龄子女。

⑺在南海区里水镇工作的归国创业留学人员适龄子女。

⑻符合粤教基〔2005〕3号文件规定、持有效期3年及以上《广东省居住证》(属引进人才类),并在南海区里水镇居住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⑼南海区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⑽在南海区里水镇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⑾在南海区里水镇居住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⑿持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华侨身份证明,并在南海区里水镇居住的华侨适龄子女。

⒀持有《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并在南海区里水镇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⒁在南海区里水镇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⒂父母一方是南海区里水镇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

⒃按照《印发佛山市推进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佛府办〔2010〕156号)规定,被批准入户但尚未办理入户手续的农民工随迁适龄子女。

 

不符合以上条件及政策外出生未接受计生处理完毕的(不符合2016 年1 月1 日前《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生育,按2016 年1 月1 日后《条例》的规定属于合法生育的情形除外),列入积分入学范围。

报读学生属南海区内户籍且在南海区内报读的,免予办理计生审核。

二、申请受理

为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南海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借读生申请计划生育审核,由现居住地村(居)委会受理、审核、办结

 

三、受理时间

2018年3月1日-4月27日

 

四、所需资料

(1)《南海区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政策性借读和中考申请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原件一式二份。


 


(2)报读学生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报读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港澳台居民或外国人,提供身份证或护照。

(3)报读学生的出生医学证明;报读学生是港澳台居民或外国人,提供出生证明材料。

(4)报读学生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报读学生是港澳台居民或外国人,提供身份证或护照。

(5)报读学生父母属省外户籍的,提供由其父母户籍地计生部门核发的“准生证”或提供由户籍地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申请人父母属省内户籍的,提供《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6)报读学生父母一方或双方属再婚的,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

(7)报读学生属于政策外出生的[包括不符合2016年1月1日前《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生育(含收养),但按2016年1月1日后《条例》的规定属于合法生育的情形],其父母需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申请书和征收票据,确实提供不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申请书的,提供征收地卫计部门出具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证明(注明违法生育行为、应征金额、已征金额、是否征收完毕)。


 

以上材料除提供原件外,(2)-(7)项资料还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同时由申请人父母在每一份复印件上写上“此件由本人提供,与原件一致”并签名确认。

 

五、办理程序

(1)报读学生父母填写《审核表》一式二份,并由其父母签名声明情况属实。其中,“所在学校”填写拟报读的学校名称。

(2)申请受理地:

①学生父母在南海区里水镇同一村(居)居住的,由现居住地村(居)委会受理。

②学生父母在南海区里水镇不同村(居)居住的,由女方现居住地村(居)委会受理。

③学生父母中一方在南海区里水镇居住且小孩在里水镇报读的,由其父(母)现居住地的村(居)委会受理。

④学生父母均不在南海区里水镇居住的,由报读学校所在地村(居)委会受理。

(3)村(居)委会受理申请后,根据申请人递交材料和“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查询结果进行核实,加具意见。

 

六、表格下载

《审核表》可通过“南海一点通”下载,网上下载网址如下:

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9782/column_9782_1.html

 

或直接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


 

或直接到现居住地村(居)委会领取

 

七、温馨提示

海纳公馆、新天地广场、里水第一城、星御名都、香堤水岸、长信公馆楼盘居民:

计划生育材料审核由新兴社区负责

地址:里水镇新兴路47号1号楼1楼

咨询电话:0757-85684790

领地海纳豪庭(豪苑)、柏悦华府、海逸锦绣公馆、星照人家花园、海逸锦绣蓝湾、碧桂园山水桃园、南海峰景湾、金色溪谷、绿琴花城·班芙、紫山国际花苑、紫山花园、翠林豪庭、绿地香树花园、长信御景峰、合生君景湾、十里尚堤花园(金沙半岛)、十里尚堤南苑、金域缇香楼盘居民:

计划生育材料审核由金旗峰社区负责

地址:里水镇里水大道南53号保利紫山销售中心旁

咨询电话:0757-85631969或0757-85631971

悦园小区、糖果雅苑、糖果花园、中海金沙里、山海汇花园、金碧湾、金碧海岸花园、金名都楼盘居民:

计划生育材料审核由金峰洲社区负责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里广路白塔路口中海金沙里商业街二层

咨询电话:0757-85631945

中信山语湖、中海金沙水岸(原金山湾)、海畔花园、嘉怡名苑、金溪蓝湾、金溪尚筑、中恒海晖花园楼盘居民:

计划生育材料审核由金和社区负责

地址:里水镇和顺沿江北路6号

咨询电话:0757-85118613

 

八、关于入学

关于计生审核以外的入学问题,如果你有任何疑问,可以关注“里水教育”公众号,关注后续发布。


 

中考加分

 

一、计生条件要求

1.按照《关于我市农村独生子女和纯二女户女孩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给予照顾录取的实施意见》(佛人口计生〔2007〕49号)规定的条件办理。

2.关于审核对象的界定,按照《关于明确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执行中涉及“独生子女”界定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卫计〔2015〕238号)执行。

 

二、申请受理

为方便群众办事,南海区农村独生子女和纯二女结扎户女孩中考照顾录取计生审核终审权下放至镇(街道)卫计局,由村(居)委会初审,镇(街道)卫计局办结

 

三、受理时间

2018年3月1日-4月13日

 

四、所需资料

(1)《佛山市农村独生子女和纯二女户女孩中考照顾录取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原件一式两份。

长按识别下载《审批表》

《审批表》填写参考样式

(2)报读学生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3)报读学生属独生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能提供独生证的提供户籍地村居出具的独生子女身份证明)。

(4)报读学生属收养的,提供收养证明材料。

(5)报读学生父母一方或双方属再婚的,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

(6)报读学生父母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和征收票据。

(7)户口簿上户籍性质没有明确的,提供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或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中有申请人及父母的一页复印件,并写上“与原件相符”后盖章确认,或出具的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证明原件。

 

以上(2)-(6)项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由申请人父母在每一份复印件上写上“此件由本人提供,与原件一致”并签名确认。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填写《审批表》一式两份:“准考证号码”栏必须准确填写,“所在学校”按2018年南海区初中名称规范填写。

(2)申请人父母持《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向考生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3)《审批表》经村(居)委会初审完毕后统一送交镇(街道)卫计局审核。

(4)镇(街道)卫计局审核完毕后,分别在考生所在村(居)委会及考生所在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表格下载

《审批表》可通过“南海一点通”下载,网上下载网址如下:

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9782/column_9782_1.html

 

或直接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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